LASIK手术术后须知 |
| 作者:兰主任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5 双击滚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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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眼手术术后注意事项:
术后30分钟,无不良反应即可离院,术后24小时内尽量闭眼休息,不能自行摘掉眼罩,更不能用手揉眼或挤眼。 术后次日必须回到中心换药、复诊。 术后二周内不要将洗发水、洗脸水流入眼内,少吃刺激性强的食物,忌烟、酒少看电视及书报,避免眼疲劳。 术后一月内严禁眼部化妆,避免到有刺激性气体和尘埃较多的环境。根据视力恢复情况决定是否开车,建议一月内不要夜间及天气阴暗时驾车。术后1月内外出时可戴上太阳镜或挡风眼镜。 术后半年内不要到公共游泳池游泳,不能用力揉眼、挤眼、术后遇异物吹进眼睛,切忌搓揉,应及时就诊。避免眼部、头部的撞击、外伤;高度近视患者要避免剧烈运动。 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若学习、工作繁重,建议每次近距离工作时缩短用眼时间(每次不超过45分钟) 术后一定要严格医嘱点眼药水,不能擅自滴用其他眼药。 术后一定要保证按时复诊。LASIK手术常规复诊时间:术后第1天,术后1周,1月,3月,半年,;以后6~12月复查一次。有异常请情况请随时复诊。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中心复诊应定期到所在地有条件医院复诊,并将检查结果或传真、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诉我们。 术眼有异常疼痛、红肿、视力明显下降,请立即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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