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张家口第四医院 >> 眼病中心 >> 眼科常见病 >> 青光眼 >> 文章正文
视力杀手-青光眼
作者:张医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5 双击滚屏

 

    青光眼是一类常见的可引起视神经(图)损害和视野损害,导致失明的眼病。患者常有眼压异常增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患者就会出现视野逐渐缩窄(图)、视力不断下降。当病变导致眼底视神经完全萎缩时,患者就会失明。它是仅次于白内障的第二大致盲眼病。但白内障可通过手术治愈,青光眼则导致不可逆性盲。

文章录入:张医生    责任编辑:张医生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论 坛 精 华
    社 区 图 片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 青光眼有哪些种类?

  • 形成青光眼的原因有哪些

  • 青光眼的患病率有多高?

  • 有多少青光眼患者尚未被

  • 为何大多数的青光眼患者

  • 为何慢性青光眼的危害更

  • 急性青光眼发病时的表现

  • 急性青光眼大发作前可以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有何眼

  • 虹视一定是闭角型青光眼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您现在是游客 ,将以游客身份发表评论,如用会员模式发表请到社区 登 陆注 册
    留言人/留言单位: *
    性 别:
    联系人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留言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