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患者出院后应注意什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0 双击滚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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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外伤由于致伤因素复杂多样,损伤严重,常伤及眼部多个组织,并发症和后遗症较多,有些并发症会在术后数月甚至数十年发生,如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继发性青光眼、交感性眼炎等,为避免或减少眼外伤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出院时应提醒患者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医嘱用药,不可自行停药,尤其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突然停药,会出现反跳现象,使病情反复。按时滴眼药水或药膏,每次滴1?滴,不可太多,如用两种以上眼药,应间隔5分钟后再滴另一种。点眼时眼药瓶不可直接接触角膜,以免损伤角膜,眼药也不可接触睫毛和眼睑,以防止污染。
(2)眼球穿通伤和眼内异物患者出院3个月内不能做剧烈活动,尽量避免低头、咳嗽、打喷嚏,减少阅读和过度用眼,保持规律生活,预防便秘。
(3)向患者介绍眼外伤的知识、病理过程及有可能再出现的一些情况,以便患者出院后主动观察眼部的病情变化。病情无特殊变化时,要定期复查,一般出院后1、3、6、12个月各复查1次。若出现异常情况,如患眼疼痛、畏光流泪、眼红、视力下降或健眼视力下降等,应及时复查,及时发现,早期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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