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不可小觑的眼病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6 双击滚屏 |
弱视的概念 1、 弱视是指无器质性病变,无眼部结构缺损,以功能性因素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而且矫 正视力达不到正常者;或有器质性病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能矫正的称为弱视。 2、 弱视按程度分为:轻度弱视(视力0.8-0.6) 中度弱视(视力0.5-0.2) 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0.1) 3、 弱视的发病率:国内占2-4%、国外占2-2.5% 4、 5岁以内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持续6~8岁,如在这个时期受各种原因影响造成双眼视物障碍,视细胞得不到正常光刺激,视功能发育停止,就造成双眼弱视。若只能用一眼注释,另一眼发育迟缓,就形成单眼弱视。弱视在视觉发育期间均可发生,多在1~2岁就开始。弱视发病越早,其程度就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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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与近视的区别 1、 本质区别:近视是由于眼调节肌肉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原因造成眼轴变长看远不清, 但戴镜后矫正视力恢复正常的眼病; 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 2、 危害:近视仅是视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可以矫正且不受年龄限制。 弱视患者不仅视力下降,不能矫正,不可能有双眼单视功能,无立体视,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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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病因及类型 1、 斜视性弱视:有斜视或曾患斜视者,斜视容易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头晕等不适,大脑反射性抑制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斜视眼从而形成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物象清晰度、大小等不一样,即使矫正物象大小仍然不等,使双眼物象不宜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抑制屈光较大眼睛的物象,长期如此形成弱视。 3、 形觉剥夺性弱视:多见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遮盖瞳孔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底,形成弱视。 4、 先天性弱视:可能与视网膜或视路出血有关,有的继发于眼球震颤。具体原理上不清。 5、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双眼屈光度相等或相近,多见于远视、双眼无物象融合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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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早期发现弱视 诊治弱视的重要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 1、学龄前体检:注意不可同时看,必须遮挡一眼,避免单眼弱视漏检,若多次低于0.8者到医院检查,不晚于4岁 2、看小孩有无歪头视物,斜视,眯眼,看物贴得很近。大多数斜视伴有弱视,其他症状也应重视,防有其他眼病。 3、对于不配合者,可遮盖一眼观察小孩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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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王医生 责任编辑:syyz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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